网上有关“农业电商平台的主要运营风险有哪些?”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农业电商平台的主要运营风险有哪些?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您好,我是国内第一批农村电商的研习者,就您的问题谈谈我的想法。
一、模式的风险
从这些年农业电商平台的发展历程来看,是否具有清晰、独特的商业模式是电商平台运营发展的关键。因为农业电商平台最终也会走向集中,不同模式会形成几个头部平台,这些平台会拥有最大的市场份额。
二、平台开发及运维的风险
大多数刚起步的电商公司是不具备完整的技术开发团队,一般都会选择外包技术公司合作,这里有两个风险,一个是第一版的开发和性能;另一个是后续的迭代优化是否能够及时完成。
沟通成本是必须考虑的问题,因为专业背景的差异,往往需要长时间,多轮次的沟通。
三、运营的风险
国内现在从事农业电商的工作人员大多数是从消费电商转型到农业电商领域,目前最突出的问题是懂农业的不懂电商,懂电商的不懂农业,两者都懂的人才少之又少,简单的把消费电商的经验复制到农业电商是十分危险的事情,农业有其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所以运营团队的构成至关重要。
当然还有平台安全的风险等其它一些潜在的风险,就不再赘述,这三点我认为是最大的风险。
农业电子商务通过网络化技术将农业生产的前、中、后三个环节有机结合起来,有助于解决农业生产与销售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提高农业生产对市场的反应能力,优化农业资源配置,提升我国农业品牌形象和整体竞争实力。我国农业电子商务起步较晚,发展过程中存在很多的问题和风险。本文通过对我国农业电子商务发展历程的回顾,分析了我国农业电子商务发展中所面临的风险,并探析其原因。最后,给出相应的化解措施,为我国农业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互联网+”是互联网形态演进并催生出来的一种新的经济发展形态,代表一种新的先进的生产关系,为改革、创新和发展提供广阔的网络平台。近年来,“互联网+”改变和影响了许多传统行业,互联网+农业也成为我国农业发展的一大趋势。我国是农业大国,也是传统农业的典型代表,而今正处于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变的过程中,面临农业生产力低、农产品加工业滞后、农产品销售环节多、交易成本高等问题,“互联网+”概念的提出和应用为我国农村市场注入新的动力,也为我国农业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契机。
1农业电子商务的优势
农业电子商务是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通信技术进行农业商务活动的一种经济运行方式,包括农业的信息化生产、农产品的网络销售与物流配送、资金的电子支付等全过程[1]。农业电子商务通过网络化技术将农业生产的前、中、后三个环节有机结合起来,有助于解决农业生产与销售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农业生产对市场的反应能力,优化农业资源配置,提升我国农业品牌形象和整体竞争实力。具体而言,农业电子商务具有很多优势。
第一,大力发展农业电子商务有助于加快我国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几千年来的小农经济造成我国农业生产方式落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业机械化、现代化水平普遍偏低。因此,转变我国农业生产方式是提高我国农业和农村整体经济质量的关键。大力发展农业电子商务,有助于推进我国农业产业化、信息化、现代化的实现,加快我国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历程。
第二,大力发展农业电子商务有助于农业信息的传播与共享。信息快速流通能够有效消除生产活动中的不确定因素。我国农业生产主要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小规模生产,农户之间以及农户与市场之间缺少信息沟通。农户完全凭借个人经验安排生产,往往造成农业市场信息不对称和农产品供需不平衡。发展农业电子商务,构建农业电子商务信息平台,加强农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业信息流通可以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拉近农户与市场的关系。
第三,大力发展农业电子商务有利于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降低流通成本。一方面由于农产品的生产受自然条件的制约和限制,产量极其不稳定;另一方面,由于农产品不易保存,极易腐烂变质,这也加剧了农产品的供需矛盾。目前,我国农产品销售存在渠道窄、环节多、交易成本高、农产品损耗高等问题。因此,大力发展农业电子商务,构建网上交易平台,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减少交易环节和交易成本变得格外迫切。
第四,大力发展农业电子商务有利于促进我国农业产业化进程。农业产业化是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农户为基础,以龙头企业或农民自主决策的合作社等中间组织为纽带,以主导产业、产品为重点,优化组合各种生产要素,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建设、系列化加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通过市场机制将农业生产过程的产前、产中、产后三者环节联结为一个有机的产业系统。农业产业化从整体上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是加速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大力发展农业电子商务有助于我国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推动我国农业产业升级,促进农业专业化分工发展,并最终促进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
在互联网+的背景下,农业电子商务的推广和发展无疑对于改变我国传统农业落后、低端的局面具有重要意义,但是也存在很多风险。本研究旨在对农业电子商务发展的风险因素进行分析,通过系统动力学模型,对中国农业电子商务发展的风险进行模拟,并提出应对风险的对策建议。
2我国农业电子商务发展历程
我国农业电子商务的发展最早可以追溯到1994年,开通中国农业科技信息网。此后,各种农业信息网络平台陆续涌现,我国农业电子商务业开始发展。从上个世纪后期以来,我国农业电子商务大致经历了以下四个发展阶段。
2.1农业电子商务发展的萌芽期
1995至2005年是我国农业电子商务发展的萌芽阶段。这段时期,国家正式启动“金农工程”,目的是加速和推进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立农业综合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同时,在郑州商品交易所成立了集诚现货网(即中华粮网的前身),标志着我国农村电子商务的开始。这一阶段我国农业电子商务的发展模式仅停留于GtoC模式,即由政府委托电商平台通过竞买交易方式采购和销售国家政策性农产品。
2.2农业电子商务发展的成长期
2006年到2008年这段时间,我国农业电子商务发展进入短暂的成长期。这一时期我国出现了专门针对小众市场的生鲜电商企业,这些企业多为传统零售商。同时,在我国东南沿海的一些农村中,一些农民开始在淘宝网开设网店,成为专职网商,实现创收,并形成示范效应,带动周围群众网上创业开店,各类电商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2.3农业电子商务发展的调整期
2009年至2012年是我国农业电子商务发展的调整期。第一,由于在农业电子商务发展初期,农业电子商务市场容量有限,大量电商企业涌入导致市场很快饱和。第二,由于我国农业电子商务的早期触网者多为传统零售商,他们缺乏专业电子商务人才和专门的管理团队以及资本,面对农业电子商务行业的高额成本、高压竞争,这些最早涉及农业电子商务的企业几乎倾巢败退。第三,缺乏模式创新和服务创新,只是一味地模仿和复制。此外,由于这一时期国内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导致消费者更加重视食品安全与质量。来自行业发展与消费者需求变化的双重压力,最终导致很多电商企业倒闭,我国农业电子商务进入一个资源整合、优胜劣汰的调整期。
2.4农业电子商务发展的成熟期
2012年开始,虽然资源整合还在进一步进行中,但是我国农业电子商务已经开始进入一个逐渐成熟,稳定发展的时期。在这一时期,尽管仍然存在破产、转让和淘汰,但是留下来的企业都有各自的行业资源优势。例如顺丰优选正式上线,沱沱工社快速崛起,被沃尔玛收购的1号店推出自营生鲜品类,本来生活网凭借“褚橙”和“千年荔枝”引起社会热议。与以往农业电子商务行业的相互竞价相比,新一轮的竞争更多地体现在原产地、营销手段、物流配送速度与服务等方面。
2.5农业电子商务发展的繁荣期
2015年,随着“互联网+”概念的提出,以及“互联网+”与农业的融合,我国农业电子商务进入了快速发展的繁荣期。国家为了进一步激发农村电子商务的市场潜力,相继颁发了一系列政策,促进农业电子商务的发展,如表1所示。这些政策的出台,为完善农村现代市场体系、促进农村流通现代化、提高农村流通效率、释放农村消费潜力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政策环境如此之好,也造就了我国农业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里程碑。2015年开始,我国县域电子商务全面铺开,农业电子商务开始采取全面的“整县推进”方式,大大加快了农业电子商务的覆盖速度。首当其冲的是阿里巴巴的“千县万村”计划全面实施。京东紧随其后,大力实施其农村电商战略,大幅推进农村电商基础网络建设,布局了一张密布全国的农村电商服务网络。苏宁启动电商扶贫“双百计划”,将在100个适合发展农村电商的贫困县建设100家店,包含苏宁易购直营店、服务站,并相应在苏宁易购上线100家地方特色馆,助力贫困地区精准扶贫。中国邮政也在加速农村电商布局,在陕西、山东、河南等地新建村级服务点。此外,中国电信也开始觊觎农村电商,在青海开展村级电商服务点建设试点,从代收费服务切入农村电商市场。阿里巴巴的“千县万村”计划、京东商城的“京东帮”服务店、苏宁云商的苏宁易购服务站模式,到中国邮政、以及中国电信向农村市场扩散,都说明我国农业电子商务正在逐步走向开放式的社会化经营[2]。农业电子商务给农民带来了更多的便利和更多的就业机会,不仅带动整体农村经济的发展,更重要的是还能改变我国传统农业落后的面貌,促进我国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表1:农业电子商务发展相关政策文件
3我国农业电子商务发展的风险及其成因分析
在互联网经济盛行,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的背景下,农业电子商务作为我国涉农企业战略性调整和价值创造的重要手段,以及我国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已经成为我国农业产业获得竞争优势的一种重要方式。然而,农业电子商务在给企业带来竞争优势的同时也给我国农产品的生产、销售以及农业市场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农业电子商务风险是指由于农业电子商务开展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而导致农业电子商务主体发生损失的可能性。农业电子商务的主体包括参与所有参与农业电子商务的涉农企业、农户和终端顾客群体。农业电子商务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类。
3.1市场风险
农业电子商务市场风险是指在开展农业电子商务活动的过程中,由于农产品市场供求失衡、农产品价格发生波动,或者由于信息不对称、市场前景预测偏差等因素导致农业电子商务主体经济上遭受损失的风险。农业电子商务市场风险主要表现为农产品市场预测产生偏差、供给与需求信息发生变动,导致农产品市场价格发生波动、农产品滞销等等。农业电子商务市场风险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农业产业自身的弱质性是引起农业电子商务市场风险的根本原因。农业产业的弱质性体现在:农业生产具有季节性,生产周期较长,市场调节具有滞后性,导致农产品的价格发生较大的变动;大部分农产品属于鲜活农产品,具有易腐性,难以长期保存,对加工的技术和条件要求较高,一旦发生滞销,农业生产者就会面临巨大的损失;尽管农业科技在不断进步,农业生产对于自然条件仍然具有高度依赖性,而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带来的损失是超出人类控制的。
第二,农业市场信息的高度不对称性是引起农业电子商务市场风险的直接原因。农业市场信息的高度不对称性主要源于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我国农民整体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在市场中很难及时寻找和准确解读市场需求,对市场的判断力比较弱,农民仅凭经验决定生产,缺乏有效信息,很难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及时地进行生产结构的调整,使得我国农民的生产具有极大的盲目性。另一方面,尽管我国涉农信息网站有一万个左右,却普遍存在信息雷同、准确性不高、时效差等问题,尤其缺少对农产品市场有预测性、指导性的信息。因此,我国农业市场信息的高度不确定性给我国农业电子商务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风险。
3.2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是指由于农产品质量不符合相关要求而对人、动植物以及环境产生的不良效应,以及发生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农产品质量安全关乎国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涉及我国食品和农产品的国际声誉和国际竞争力,与我国农业产业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全密切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主要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环境污染。农业快速发展给我国经济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增长,但是也给我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农业生产环境受到严重污染,使得土壤、水源中大量残留污染物积累,并通过植物吸收转移到农产品中,严重影响我国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第二,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淡薄。长期以来,我国农产品的生产者、加工者以及销售者的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意识淡薄,在农业耕作过程中过度使用农药化肥,导致我国农作物农药化肥残留量超标;在农产品的加工和销售过程中,过度使用激素、保鲜剂等农业投入品,加重了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第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落后。主要体现在多头管理、缺乏协调机制、缺乏完善的监管体系、农产品质量标准落后、缺乏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等等,最终导致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效率不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频发。
3.3农产品流通风险
农产品流通风险是指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发生的风险,包括由于产地和销售地仓储配套设施不完善致使农产品因保管不善而产生的损耗、在运输过程中由于冷链物流配送未能达到要求而发生的损耗、不能准时送达货物而给农产品供需双方造成的损失,以及农产品的自然损耗等等。
由于农产品大多是生鲜产品,需要进行冷链流通。据有关资料,近年我国果蔬、肉类、水产品冷链流通率分别只有5%、15%、23%,造成农产品流通损耗率高达25%至30%;而欧美发达国家的肉禽冷链流通率已经达到100%,蔬菜、水果的冷链流通率也在95%以上。因此,落后的冷链配送技术和设备是我国农产品物流过程损耗高、质量难以保证的根本原因。此外,流通渠道单一、信息化水平低、物流成本高也是产生农产品物流风险的原因。
3.4人才风险
人才风险是指由于专业人才匮乏给我国农业电子商务发展带来的潜在风险。我国农业电子商务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也是我国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过程中,对人才的需求量特别大。农业电子商务的发展不仅需要大量专业的现代农业和电子商务方面的专业人才,还需要大量精通经营管理、营销推广、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但是目前,在农业电子商务的发展过程中,各类人才的缺乏是普遍存在的现象[3]。研究显示,县域网商对电商人才的需求量超过200万,其中最缺的三类人才是运营推广、美工设计和数据分析[4]。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我国农村人才吸引力低。我国农村和农业环境较差,发展条件和平台都不如城市成熟,因此,稍有文化的人都会选择留在城市发展。
第二,对农业电子商务认识不足。目前我国很多从事农业电子商务的人对农业电子商务的观念认识不足,简单地认为从事农业电子商务就是开网店,对于电商经营环节中所面临的产品策划、质量标准制定、品牌包装、宣传推广以及销售、物流、售后等各个环节并没有清晰的认识。
3.5网络交易的信用风险
网络交易的信用风险是指由于网络交易的虚拟化和特殊性,交易主体的信用信息不能为对方了解所引发的风险。买卖双方的信任是网络交易成功的基础,但是现阶段我国电子商务交易市场秩序较为混乱,网络信用纠纷时常发生,其主要表现有商品信息不全面不准确导致产品质量无法保证、卖家发货不及时、客户的投诉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以及买家的恶意退款、退货行为等等[5]。网络交易的信用风险产生的原因在于,一方面我国网络交易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另一方面,对于信用认识不足,当信用与利益发生冲突时,信用让位于利益。
3.6网络平台的运营风险
农业电子商务的网络平台运营风险是指农业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在日常运营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表现为对系统运作专业人员的管理、系统升级调整、与商业合作伙伴的协同运作三个方面[6]。农业电子商务平台的高效运作依赖于线上客服人员与客户的零距离沟通、后台工作人员的支持,以及库存、物流、第三方支付平台等多方合作伙伴的共同参与。因此,参与各方的团队协作和快速响应对于农业电子商务的运作效率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旦其中一方发生滞后或者中断就会使整个企业面临网络平台运营风险。此外,随着我国农业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农业电子商务平台模式、服务、产品的同质化也会使我国农业电子商务企业面临运营风险。
4农业电子商务发展风险的化解
农业电子商务是我国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一个突破口,也是未来农业发展的一个新方向。通过分析发现我国农业电子商务面临着市场、质量安全、物流、信用等风险,为了化解或降低这些风险对我国农业电子商务发展的影响,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普及网络应用知识,为农业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持。要发展农业电子商务必须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网络覆盖率,降低农村上网资费,缩小城乡差距。同时,对农村居民进行教育和培训,普及网络应用知识,使农民了解互联网的用途、善于应用互联网,为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提供更多途径和渠道。
第二,推进农业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建设,普及相关法律常识,为农业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法律支持。电子商务是伴随着信息网络的发展而产生的,尽管在欧美发达国家已经出现针对网络安全的法律研究,但与农业电子商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基本还是空白。尤其在我国,农业电子商务起步较晚,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虚假交易、网络诈骗、黑客侵袭等现象时有发生。为了规范我国农业电子商务的行业环境,促进我国农业电子商务的发展,这就亟需推进农业电子商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农业电子商务制度,优化农业电子商务发展的环境。针对电子商务交易、支付方式、物流配送、信用担保、合同履行、融资服务等环节制定具有前瞻性、可行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维护农业电子商务交易秩序,防范交易风险。
第三,健全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完善质量安全追溯机制,为农业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完善有效的监督机制。从品质质量(质量认证、原产地认证等等)、加工工艺和规格(重量)等方面对农产品进行标准化,建立完善的农产品标准体系,与国际标准接轨。完善质量安全追溯机制,建立以预防、控制和追溯为特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体系,实现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从生产加工到流通消费的全程监督。
第四,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提高网络交易的信任度,为农业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长远有效的交易约束机制。要降低农业电子商务网上交易的信用风险,一方面要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树立信用观念,提高网络安全,保障数据库安全和信息的安全传输;另一方面,在农业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需要配送中心、认证中心、电子银行等多部门共同参与,那么就需要各部门联合起来,形成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规范,减少电子商务的信用风险[7],形成长远有效的交易约束机制。例如建立信誉审查和评级机制,建立黑名单制度,提高全社会对网络交易的监督。
第五,优化内部产业结构,打造农业自有品牌,走农业产业化、品牌化发展道路。当前,我国农业仍处于低端初级农产品贸易阶段,农产品精深加工不够、加工水平有待提升,致使我国农产品质量标准不健全、产品档次低、科技含量不高、市场竞争力弱。同时,农产品及加工产品的品牌经营力度不够,龙头加工企业品牌营销意识不足,缺乏富有地方资源特色、品质特色、功能特色和文化内涵的农业品牌。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走农业产业化、品牌化发展道路。只有农业自有品牌真正丰富起来之后,农业电子商务才能发展壮大起来。
农业电子商务的推进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行业协会、社会大众的共同努力和联合行动。政府要发挥政策主导作用,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电子商务的扶持力度。政府的扶持不仅仅是给予涉农电商以财政支持,还需要在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法律法规、颁布激励政策、建立约束机制、建立信用机制等方面加大推动力度。政府、企业和行业协会要联合起来,帮助广大农民和农村地区进行观念和思想方式的革新,进而进行生产经营方式的革新,改变我国农村落后的局面。社会信用系统的完善有赖于社会大众对信用形成的共识,只有这样,每个人才会去主动维护自己的良好信誉并对他人进行监督。
供应链金融如何解决小企业贷款难题
个贷汇文/李晓春董少广传统的信贷业务中,银行只针对单一企业的资产、实力进行信用风险评估,很难对草根出身的个人和小企业提供持续和有竞争力的金融服务。供应链金融,是银行跳出单个企业的局限,凭借核心企业自身实力,对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真实的基础交易进行资信捆绑,通过资金的封闭运作,降低了相对弱势的小企业的准入门槛,享受到银行“绿色通道”一揽子服务和一定的利率优惠,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物流”、“资金流”等有机统一,是企业创新与金融创新最具竞争力的有机结合。万变不离其宗:供应链主要经营模式的选择供应链客户群的选择核心企业:指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在整个供应链中具有规模大、实力强、居于核心地位,技术优势明显等特点,可以是省内或省外的企业。核心企业的自身实力和行业特点是供应链模式架构的关键因素,原则上企业应连续三年产品市场份额和年销售收入保持增长,并在供应链中对上下游企业有较强的管理意识和管理能力,产业链条清晰,客户资源丰富。供应链模式中的上游企业指在供应链中为核心企业直接提供原材料、零配件或服务的企业。下游企业指在供应链中购买核心企业产品用于继续加工或销售的企业,包括覆盖产业链当中的供应商、生产商、服务商、批发商、销售商直至最终消费者等。原则上,供应链中的小企业客户与核心企业合作在两年以上,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主营业务收入基本稳定,生产经营正常,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企业信用记录良好,在金融机构无不良授信记录和恶意逃废债行为,企业管理规范,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能力。此外,供应链成员可享受核心企业提供的优惠政策,如跌价补偿、订单保障、销售返点、按时结算等,企业需具有健全的财务核算制度,财务指标良好,并在经办银行开设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供应链模式的选择1、共同债务人模式和债务确认模式共同债务人指核心企业作为并存的债务人,因产品的生产销售等,与上下游企业共同直接承担对银行的债务,并按银行的相关规定,履行还款等义务。债务确认指核心企业向银行出具书面承诺,承认基础交易及应付账款无争议,承认银行应收账款债权受让人地位,到期会将应付款项直接付至银行指定账户。或承诺在上下游企业无法按时足额偿还银行融资时,回购货物、回购经销权、支付价款直接偿还银行融资,配合银行追偿等。2、连带责任担保模式和系统对接模式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在合同中约定,由核心企业对上下游小企业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由核心企业及参与融资的上下游企业分别按授信金额的不同比例共同出资形成“风险保证金资金池”作为质押担保,并由参与融资上下游企业提供联保的方式作为补充担保,当上下游小企业授信业务出现不良时,可由“资金池”里的保证金先行代偿,或由核心企业对借款企业主合同债务负有连带清偿的责任。系统对接或开放指核心企业将其管理系统的部分使用权或查询权向银行开放,使银行系统与企业的管理系统进行对接,银行可实时监控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的交易状况,实现对资金流和物流的封闭控制,达到“资金流-物流-信息流”高效协同。3、动产与货权相结合物流金融模式企业将货权转移给银行,由于银行作为质押人,不完全具备监管质押物的条件,在供应链金融服务中,银行可根据第三方物流企业或专业市场的规模和运营能力,将一定的授信额度授予物流企业。它既有现有的第三方物流公司的职能,又具有充当银行和生产、供应、销售之间的融资桥梁的职能,还具有帮助主体双方良好地解决质押物价值评估、拍卖等难题,不仅弥补了银行对质押物控制程度的缺陷,使每个阶段的物流对应多大的价值实时跟踪,并办理银行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降低了企业与银行之间信息不对称,达到“三赢”效果。从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角度来说,当今企业的竞争已不再是公司与公司之间的竞争,而是供应链和供应链间的竞争。核心企业要通过良好的企业形象和财务管理效能,吸引更多的供应商和经销商,通过企业之间的优势互补,对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有效整合,达到强化成本控制、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整个产业链在市场的竞争力。作为上下游的中小企业在不断加快业务发展的同时,要加强自身的经营管理,主动与金融机构等展开对接,不断提高速度和使用效率,积累信用记录,实现信用增级,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产业链的整体融资能力。从银行的角度来说,一方面,供应链模式不仅有利于拓宽客户范围,改善客户结构,通过对小企业的批量授信获取规模效益,还可以利用自己的专业技能通过多元化的金融服务平台,向中小企业提供相关的财务顾问、贸易融资、保函等增加中间业务收入,形成金融产品的交叉销售。另一方面,核心企业的信用介入以及核心企业与商业银行之间的战略伙伴关系,不仅可以稳定银行的高端客户,深化银企合作关系,延伸业务合作的视角和触角,为银行拓展新的业务增长点提供了商机。面对日益激烈的客户争夺,供应链金融的市场竞争也在加剧。银行必须加快业务转型,以市场为导向,围绕供应链金融业务建立相应的业务机构。根据不同的行业、核心企业的实力及经营变化、对上下游企业管理的有效性、企业间交易情况等,分析行业市场容量与目标市场定位及金融开发价值,将业务渗透到供应链的每个业务节点和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实现供应链产品的多样化,差异化。挖掘市场潜力,创新出更有针对性的贴身式金融服务方案,在信贷政策上,变单个企业的不可控风险为供应链企业整体的风险控制,激活整个“链条”的运转。银行首先要整合资源优势,发挥联动效应,积极探索和挖掘核心客户资源,通过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产业链金融服务专项合作协议等形式,由核心企业定期向银行推荐符合标准的上下游中小企业客户名单,从源头上扩大业务的渠道,这是供应链业务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其次要深入挖掘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探索供应链金融服务的电子化,网络化,以适应现代供应链管理和竞争的需要。使企业不再受物理网点的限制,在网络就可以自助办理商品质押,融资申请等供应链全流程业务,最大程度实现交易的程序化和自动化,培育忠诚的客户群体。风险防范与商业银行必须加紧修炼的几项内功目前,我国核心企业对供应链成员的管理还缺乏制度化的手段,成员之间关系松散且边界模糊,上下游企业对核心企业的归属感不强。随着经济下行压力的加深,以及行业的不景气,一些核心企业受原材料价格上涨、人民币的持续升值、产品需求减少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往往将市场压力转嫁到与之配套的处于劣势竞争地位的中小企业身上,使企业未来盈利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导致银行可选择开发的供应链条有限,发展空间突破困难。加之目前我国征信体系尚不健全,一旦出现,往往诉讼成本很大,甚至超出债权数额。另外,我国许多银行业务模式尚未统一规范,在单证、出账等环节很大程度上需要人工确认,银行对抵质押物的跟踪、仓储和资金监管、价格监控乃至变现清偿等方面还缺乏管理经验和手段,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银行的操作风险。尤其是应收账款不同于仓单、存单、提单、股票债权的出质,也不同于动产质押,它只是一个内部记账科目而非正式的债权凭证,我国现行法律法规都没有对快速实现质权作出比较明确的规定,其实质就是以一种债权入质来担保另一债权的实现,通过“三方协议”对已预付的“资金池”进行监控,其有效性依附于商业合同的真实有效而存在,质权的获取缺乏有效的质押登记。因此,借款人因重大违约,对方依约拒绝付款,或面临诉讼预付款被依法强制执行,企业破产等极端情况时,银行债权不具有优先受偿权。在授信管理方面:督促核心企业向银行提供全产业链条的经营管理信息和交易结算记录,尽可能将所有环节通过电子化实现无缝对接,并对所有信息进行有效整合,从行业特征对企业的主营业务范围、经营资格、经营年限、历史信誉状况,尤其是核心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与上下游客户的交易量、结算方式、结算周期等是否出现大幅下滑乃至交易。结合核心企业对上下游企业的管理能力,其他银行的授信情况,风险缓释等信息,从供应链整体运行质量加以审核,把好客户准入关,合理确定上下游企业名单、根据不同的行业或不同类型的客户等核定一定的授信总量,对不同分支机构的管理能力,实行分类授权管理,从源头上控制信贷发放风险。在当前我国相关法律尚不完备的情况下,金融服务模式的产品设计应以实现供应链资金流在在核心企业与银行体内的封闭运作为目标,设立科学有效的动态监控指标,如资金回笼率、贷款逾期率等,完善违约数据库的建设,定期公布行业信贷风险等级和行业授信的指导意见,相关规章制度要清晰、可操作。银行发放的贷款或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应直接交付核心企业,并取得核心企业的收款确认,通过三方协议约定保障资金回流的线路。同时建立定期对账制度,不断完善授信额度管理台账和电子化平台的建设,根据不同中小企业特殊的现金流状况、支付频率,为其设计特殊的还款方式,实现信息共享和全流程的管理监控,当企业贷款发生逾期时,银行应立即通知核心企业共同采取相关清收措施,暂停对该企业的授信业务,直至全部授信得以清偿。应收账款类融资:主要针对上游企业。应收账款的保理业务是一种权利的转让,而应收账款的质押授信则是一种权利的质押,两者有一定的区别。客户经理须对企业提供的合同、发票等单据通过核心企业或第三方机构供应链管理系统等进行严格审查、逐笔核实确认。重点分析基础合同的效力,确定应收账款是否以真实交易为基础,是否来源企业的主营业务,有无任何瑕疵,融资期限是否与应收账款期限相匹配,通过对物权单据和融资款项的封闭运作,实施资金流和物流的双向控制。另外,用于设立质押的账款还必须是依照法律或当事人的约定容许转让的,如果不能转让,就不能用于质押。其它相关要素,包括金额、期限、支付方式、债务人的名称和地址、合同的履行银行享有的权利和出质人应负的义务等,都应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予以明确。预付/应付类融资:主要针对下游企业。重点审查是否以真实交易中产生的预付款为基础,企业交易背景的连续性,债权债务关系的有效性,以往付款记录等基本情况。对基础交易未提出争议,预付款项下客户应已签订合同或订单,银行可为企业提供以交易中的商品及其产生的收入作为还款来源的融资及结算服务。主要产品包括:预付账款融资、订单融资、打包贷款、汇出汇款融资、开立国内信用证、国内信用证买方押汇、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票据商务通、票货通等。货押类融资:以货物/权利质押,引入第三方物流监管,为企业提供的主要以货物及其产生的收入为还款来源的融资和结算服务,如仓单质押业务,保兑仓业务等。存货的选择一般应满足货权合法、明确、易于处置转让、市场价格波动较小、方便保存等特点,办理以质权银行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并及时、准确地向债权银行披露相关信息,针对质押物类型的不同和价值稳定性的不同,设置不同的质押率上限。银行要指定专人核实存货流转记录与客户的提货、融资偿还进度是否一致,加强与监管单位沟通联系,关注仓储条件的变化和市场价格的波动,借助交易信息平台,一旦价格下跌超过一定幅度要按有关要求采取跌价补偿措施,保证质押物的数量和质量安全。最后要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确保业务依法合规,严禁逆程序操作,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制定应急措施,选择恰当的风险管理工具进行优化组合,规避、转移和降低风险。面对不断变化的市场和客户需求,着力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从深层次上提升识别风险、经营风险的能力。作者单位:中国银行宿州分行副行长李晓春中国银行安徽分行风险管理部董少广
供应链金融的三种融资模式
供应链金融的三种传统表现形态为应收账款融资、库存融资以及预付款融资。国内实践中,商业银行或供应链企业为供应链金融业务的主要参与者,由于本系列专题研究对象为供应链企业,所以我们在介绍供应链金融模式时,主要以供应链企业为服务提供者。
1.应收账款融资
当上游企业对下游提供赊销,导致销售款回收放缓或大量应收账款回收困难的情况下,上游企业不畅,出现阶段性的资金缺口时,可以通过应收账款进行融资。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主要指上游企业为获取资金,以其与下游企业签订的真实合同产生的应收账款为基础,向供应链企业申请以应收账款为还款来源的融资。
2.存货融资
存货融资主要指以贸易过程中货物进行抵质押融资,一般发生在企业存货量较大或库存周转较慢,导致压力较大的情况下,企业利用现有货物进行资金提前套现。随着参与方的延伸以及服务创新,存货融资表现形式多样,主要为以下三种方式:
(1)静态抵质押。企业以自有或第三方合法拥有的存货为抵质押的贷款业务,供应链企业可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对客户提供的抵质押货品实行监管,以汇款方式赎回。企业通过静态货物抵质押融资盘活积压存货的资金,以扩大经营规模,货物赎回后可进行滚动操作。
(2)动态抵质押。供应链企业可对用于抵质押的商品价值设定最低限额,允许限额以上的商品出库,企业可以货易货,一般适用于库存稳定、货物品类较为一致以及抵质押货物核定较容易的企业。
(3)仓单质押。分为标准仓单质押和普通仓单质押,区别在于质押物是否为期货交割仓单,其中标准仓单质押指企业以自有或第三人合法拥有的标准仓单为质押的融资业务,适用于通过期货交易市场进行采购或销售的客户以及通过期货交易市场套期保值、规避经营风险的客户。
3.预付款融资
在存货融资的基础上,预付款融资得到发展,买方在交纳一定保证金的前提下,供应链企业代为向卖方议付全额货款,卖方根据购销合同发货后,货物到达指定仓库后设定抵质押为代垫款的保证。
供应链金融怎么融资?融资模式有哪些?
单个企业的流动资金被占用的形式主要有应收账款、库存、预付账款三种。金融机构按照担保措施的不同,从风险控制和解决方案的导向出发,将供应链金融的基础性产品分为应收类融资、预付类融资和存货类融资三大类。
(一)应收类: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融资是指在供应链核心企业承诺支付的前提下,供应链上下游的中小型企业可用未到期的应收账款向金融机构进行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在这种模式中,供应链上下游的中小型企业是债权融资需求方,核心企业是债务企业并对债权企业的融资进行反担保。一旦融资企业出现问题,金融机构便会要求债务企业承担弥补损失的责任。应收账款融资使得上游企业可以及时获得银行的短期信用贷款,不但有利于解决融资企业短期资金的需求,加快中小型企业健康稳定的发展和成长,而且有利于整个供应链的持续高效运作。
(二)预付类:未来货权融资模式分析。很多情况下,企业支付货款之后在一定时期内往往不能收到现货,但它实际上拥有了对这批货物的未来货权。未来货权融资(又称为保兑仓融资)是下游购货商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用于支付上游核心供应商在未来一段时期内交付货物的款项,同时供应商承诺对未被提取的货物进行回购,并将提货权交由金融机构控制的一种融资模式。在这种模式中,下游融资购货商不必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即可从指定仓库中分批提取货物并用未来的销售收入分次偿还金融机构的贷款;上游核心供应商将仓单抵押至金融机构,并承诺一旦下游购货商出现无法支付贷款时对剩余的货物进行回购。未来货权融资是一种“套期保值”的金融业务,极易被用于大宗物资(如钢材)的市场投机。为防止虚假交易的产生,银行等金融机构通常还需要引入专业的第三方物流机构对供应商上下游企业的货物交易进行监管,以抑制可能发生的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合谋给金融系统造成风险。例如,国内多家银行委托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简称:中外运)对其客户进行物流监管服务。一方面,银行能够实时掌握供应链中物流的真实情况来降低授信风险;另一方面,中外运也获得了这些客户的运输和仓储服务。可见,银行和中外运在这个过程中实现了“双赢”。
(三)存货类:融通仓融资模式分析。很多情况下,只有一家需要融资的企业,而这家企业除了货物之外,并没有相应的应收账款和供应链中其他企业的信用担保。此时,金融机构可采用融通仓融资模式对其进行授信。融通仓融资模式是企业以存货作为质押,经过专业的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评估和证明后,金融机构向其进行授信的一种融资模式。在这种模式中,抵押货物的贬值风险是金融机构重点关注的问题。因此,金融机构在收到中小企业融通仓业务申请时,应考察企业是否有稳定的库存、是否有长期合作的交易对象以及整体供应链的综合运作状况,以此作为授信决策的依据。但银行等金融机构可能并不擅长于质押物品的市场价值评估,同时也不擅长于质押物品的物流监管,因此这种融资模式中通常需要专业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参与。金融机构可以根据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规模和运营能力,将一定的授信额度授予物流企业,由物流企业直接负责融资企业贷款的运营和风险管理,这样既可以简化流程,提高融资企业的产销供应链运作效率,同时也可以转移自身的信贷风险,降低经营成本。
我很想了解供应链金融是怎么做的
供应链金融(SupplyChainFinance),SCF,是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一个专业领域(银行层面),也是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一种融资渠道(企业层面)。
指银行向客户(核心企业)提供融资和其他结算、理财服务,同时向这些客户的供应商提供贷款及时收达的便利,或者向其分销商提供预付款代付及存货融资服务。(简单地说,就是银行将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联系在一起提供灵活运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一种融资模式。)
应答时间:2021-12-22,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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